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攀枝花学院第十八届“自律协作·羽毛球”比赛竞赛规程
2022-10-18 17:13  

一、主办单位

攀枝花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

二、承办单位

攀枝花学院体育部

三、竞赛日期

团体比赛:11月19—20日。

单项比赛:11月26—27日。

四、竞赛地点

校羽毛球场、校羽毛球馆(北苑网球场旁边)。

五、参加单位

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队。

六、竞赛项目

1、团体比赛:男子团体、女子团体。

2、单项比赛:男子单打、女子单打、男子双打、女子双打、混合双打。

七、参加办法

1、运动员资格:各学院代表队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学院在校学生,且身体健康。有心血管系统、呼吸系统疾病以及近期不宜参加羽毛球运动者,不能参加本次比赛。如参赛者作出参加本次比赛的行为,所造成的任何伤害,均由运动员本人负责,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2、参赛人数规定:团体比赛各队限报运动员4名。男、女单打每队限报4人,男双、女双、混合双打每队限报2组选手,各参赛运动员除团体赛外,最多再参加2个单项的比赛。(运动员可以兼项团体比赛和单项比赛,也可以只参加某一项或两项单项比赛。)

3、各队报领队1名(由院、系领导担任),教练1名。

4、报名表(见附件一)于10月27日18:00点前将报名表纸质档经学院盖章后交到体育部2-7谭丽梅老师处,电子文档发送至291336752@qq.com,一经报名不得更改,逾期不候。

5、各二级学院代表队于10月28日17:00点派代表到体育部会议室参加团体比赛抽签,若无代表参加,由竞赛裁判长代为抽签。

6、参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在保险公司办理和购买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”。

八、竞赛办法

1、比赛执行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(2021)。

2、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二胜、21分金球制(不需要领先对方两分,先到21分者获胜)。

3、男、女团体赛比赛采用三场两胜制,出场顺序为单打、双打、单打,运动员不允许兼项。

4、团体赛分4组,每组前2名出线,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的方式。

5、单循环的名次计算方法:胜次多者名次列前;两队胜次相同,两队间比赛胜者名次列前;三队及三队以上胜次相同,净胜场多者名次列前,如再相同净胜局多者列前;如再相同净胜分多者列前,如再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。

6、单项比赛采用单淘汰和附加赛的办法进行。

7、团体赛要求各二级学院代表队统一比赛服装。

8、比赛用球:RSL №7,75速。

9、学生参赛期间必需携带本人学生证,以备裁判验证,不携带证件且不能确认身份者不允许参加比赛。若因故不能参加比赛需提前向裁判长请假,不得冒名顶替,一经发现取消该队所有名次。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,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。

八、奖励办法

1、团体赛取前三名给予奖励。

2、单项比赛取前八名给予奖励,第一名将颁发获“自律攀大·运动达人”称号证书。

3、体育道德风尚奖男、女团体比赛各一名。

九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
1、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规定执行。

2、裁判长由攀枝花学院体育部范书勋、柳磊老师担任,裁判员由每个二级学院推荐一名(不能是参赛运动员)需能胜任主裁判的工作,本次比赛不进行裁判培训。

十、比赛期间如遇全校性考试或活动致比赛更改则另行通知。

十一、本规程解释、修改权属主办单位。

十二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及电话:范书勋 15388499787

             柳 磊 1808170369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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